資產財務部
(一)資產管理
資產管理:負責公司的存貨、固定資產、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的價值管理,制定資產取得、折舊與攤銷等核算管理會計政策;公司產權登記管理;制定資產減值準備管理辦法;負責公司國有資產統計、清產核資等國有資產管理工作。
資產處置:根據權限和流程提出資產處置建議和方案,負責處置資產的評估及備案等工作。
(二)計劃管理
負責編制公司財務管理規劃與年度財務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(三)財務管理
綜合管理: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,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;審查所屬企業報備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,實施財務監督和管理;審查融資、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議案;會同審計法務部建立內部控制體系;負責所屬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財會人才培養;負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的監交工作。
資金管理:負責公司資金管理,監督資金合規使用,報批大額資金支付事項;嚴格執行資金預算管理,定期分析資金狀況,牽頭對外融資,做好資金應急預案,保證公司資金的正常使用;負責審核所屬企業融資需求計劃;參與公司資本經營與資本運作。
預算管理:負責制定公司全面預算管理辦法;負責編制并組織執行公司財務預算,檢查、分析和考核財務預算執行情況;負責編制公司財務規劃、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。
會計核算:負責制定公司統一會計政策、會計科目體系、財務報告體系;負責會計核算、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經營情況分析工作,組織配合中介機構實施年報審計;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財務狀況;會同綜合辦公室做好財務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。
稅務管理:負責編制公司整體稅收籌劃方案和稅務風險管控體系,對公司所屬企業稅務管理行為進行指導;依法定期申報、繳納國家各項稅費,組織稅收清算。
(四)考核管理
考核管理:負責各公司“目標責任狀”擬定,配合開展公司所屬企業績效考核工作。